作者:文章来源:教育发展基金会点击数:13更新时间:2023-10-29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财政厅 税务局 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4号) 所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3-2025年度拥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公告转载原文如下:
该资格的取得,意味着向我校基金会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可依法享受国家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对基金会以往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促进我校教育发展基金持续壮大的有力保障。